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中小学计算机科学的普及,促进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Olympiad in Informatics,NOI)活动的开展,并对有关教师的教学贡献和教学水平给予认定,中国计算机学会(China Computer Federation,CCF)开展全国信息学奥林匹克指导教师的资格认定和评级工作。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从事有关NOI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信息学奥林匹克指导教师资格。在此基础上,设立以下等级:全国信息学奥林匹克中级、高级和特级指导教师。其中特级为最高级别。
第三条 以上资格和等级是中国计算机学会授予从事NOI或中小学计算机科学教育的教师的资格等级认定和荣誉称号。
基本条件
第四条 凡从事NOI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信息学奥林匹克指导教师资格。凡不具备指导教师资格者不得参加由CCF直接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冬令营、CTSC、APIO、全国赛等,也不得申请中级、高级和特级指导教师认定。
第五条 以下人员不具备申请条件:
1.因严重违反NOI相关规则被CCF剥夺参与NOI工作资格者,终身不得申请;
2.因违反NOI有关规则被CCF给予警告者,自警告发布起三年内不得申请;
3.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中因严重不当行为曾被教育主管部门处分者,在相关处分撤销前不得申请;
4.在从事NOI工作或计算机科学教育中的行为严重失当者,CCF不受理其申请;
5.评定委员会成员和负责此工作的CCF专职工作人员,在任期间不得申请。
指导教师的资质及认定
第六条 指导教师的资质及认定
1.信息学奥林匹克指导教师资格是指导教师参加NOI培训工作以及CCF直接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必备资质。凡参加由CCF直接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冬令营、CTSC、APIO、全国赛等各项活动的选手的指导教师必须具备信息学奥林匹克指导教师资格。
2.指导教师必须参加由CCF组织的指导教师培训并通过有关考核,具备不低于《CCF青少年程序设计评级标准》五级的相关知识和技术能力,方可获得此项资格的认定。
第七条 中级指导教师的资质范围
中级指导教师可以从事NOI教学工作,带领学生参加NOI的各项活动,担任本省内的指导教师培训班的主讲教师。
第八条 中级指导教师的资质认定
1.从事NOI教学工作已满三年;
2.直接培养并参加过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NOIP)的学生达30人次以上;
3.所培养的获得过NOI奖项(二等奖以上)或NOIP提高组一等奖的学生累计达5人次以上。
4.参加由CCF组织的指导教师培训并通过中级考核,具备不低于《CCF青少年程序设计评级标准》七级的相关知识和技术能力。
第九条 高级指导教师的资质范围
1.高级指导教师除具有中级指导教师的各项业务资质外,还可以担任本省的指导教师培训班的业务负责人和跨省的指导教师培训班主讲教师。
2.高级指导教师可以受聘担任中级指导教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
第十条 高级指导教师的认定
1.具备中级资格已满两年;
2.直接培养并参加过NOIP提高组复赛的学生达50人次以上;
3.培养的学生获得过国际信息学奥林匹克(IOI)奖项,或曾获得过NOI金牌并同时入选国家集训队两项累计达3人次以上;
4.担任指导教师培训班的主讲教师三次以上;
5.提交关于NOI教学工作的总结或论文一篇(3000~5000字),并在CCF组织的指导教师会议上做现场交流和答辩。
第十一条 特级指导教师的资质及待遇
1.特级指导教师除具有高级指导教师的各项业务资质外,还可在CCF组织的教师培训中担任首席讲师,受聘担任评价工作中的专家及中级指导教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主席。
2.具有优先参加由CCF组织的特别活动的资格,在NOI活动中享受特别礼遇。
3.CCF优先为其提供在交流、演讲、出访等方面的机会。
4.CCF优先委托其组织及承担NOI竞赛、建设和发展方面的工作。
第十二条 特级指导教师的认定
1.从事NOI教学指导工作满十五年,且获得高级指导教师资格满三年以上;
2.直接培养参加过NOIP复赛的学生100人次以上;
3.培养获得国际信息学奥林匹克(IOI)金牌的选手2人以上,或获得过NOI金牌并同时入选国家集训队的学生6人以上。
4.作为业务负责人参与组织指导教师培训班三次以上;
5.具有系统和独具特色的教育教学理念和培训方法,在CCF教师培训、计算机科学教育学术交流等多种社会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在国内NOI领域具有影响力。
申请方式
第十三条 申请方式:
1.指导教师资格和中级指导教师的申请,由申请人填写有关表格(见附件),经所在教学单位签署意见和所在省组织单位集中推荐,最后交CCF审核。
2.高级和特级指导教师的申请,由申请人填写有关表格(见附件),并经所在省组织单位推荐,最后交CCF审核。
评审
第十四条 高级指导教师由CCF直接评定,申请者需参加由CCF组织的相关交流和答辩。特级指导教师的评定由CCF在逢NOI五周年纪念时进行。中级指导教师和指导教师资格由各省特派员组织评审委员会在本省内进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审结果须上报CCF复核。
第十五条 各省评审委员会需由具有高级指导教师以上资质的NOI指导教师以及从事NOI或信息技术教学、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的资深专家共5至7名组成,委员会主席需具有特级教师资质或高级技术职称。每届评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三年。
第十六条 经评审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申请方可通过。
第十七条 对于获得资格或等级认定的申请者,CCF颁发相应的证书,并委托CCF NOI科学委员会每三年对其认定一次,以确认其是否继续具备相应的资格或等级。
监督和处罚
第十八条以下为取消申请资格的情形:
1.经查证发现申请材料有虚假内容者,取消申请资格两年;情节严重者终身不得申请;
2.单位签署意见不实者,则该单位所属人员两年之内取消所在单位所有教师的申请资格两年;
3.在申请过程中向评审委员会成员或CCF有关工作人员行贿者,取消申请资格两年,情节严重者将被终身取消申请资格。
第十九条 获得资格或各级别的指导教师,如有第五条所列各项行为,CCF有权取消其已取得的资格和级别。
第二十条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接受申请者任何馈赠,违反者将取消评审资格三年。
第二十一条 因第十八、十九、二十条所列情况受到处罚者,CCF将予以公示。
第二十二条 CCF受理关于指导教师资格和等级评定的署名投诉或举报。
其他
第二十三条 高级指导教师可应邀列席科学委员会会议和被聘为评审委员会成员。
第二十四条 如申请者或所在单位有经济上的困难,可向CCF提出减免答辩费和评审费的申请。
第二十五条 如申请人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疑问,可向CCF申诉。如发现其间CCF有违规或不正当行为,可向中国科协投诉。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由CCF制定,并由CCF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条自修改发布之日起实行,其中关于指导教师基本资质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
附表:NOI指导教师申请表
参考资料:
CCF 2014:CCF青少年程序设计评级标准
注:
2003年6月25日起草,7月15日科学委员会审议。
2003年8月7日特派员工作会议征求意见。
2004年1月5日修订。
2008年9月修订
2017年4月修订